高爐結構的抗震鑒定,應重點檢查下列部位和內容:
1、導出管與爐頂封板連接處的焊縫和母材,不應有嚴重燒損、變形或開裂。
2、高爐爐頂與爐體框架水平連接處的連接及構件,不應有損壞或缺失。
3、高爐爐殼不應有嚴重變形,爐殼開孔處不應有裂縫。
4、高爐上升管支座處的構件不應有變形和焊縫開裂。
5、當上升管與下降管采用球形節點連接時,連接處不應有損壞或開裂。
高爐結構的抗震鑒定,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檢查:
1、高爐應設有爐體框架。在爐頂處,爐體框架與爐體間應設有水平連接構件。
2、高爐的導出管應設有膨脹器,上升管與下降管的連接宜為球形節點。
3、7度Ⅲ、Ⅳ類場地和8度、9度時,高爐的爐體框架和爐頂框架宜符合下列規定:
1)爐頂框架和爐體框架均宜設有支撐系統,主要支撐桿件的長細比按壓桿設計時不宜大于120,按拉桿設計時不宜大于150;中心支撐板件寬厚比限值宜符合表1的規定;
表1:中心支撐板件寬厚比限值
2)爐體框架和底部柱腳宜與基礎固接;
3)框架梁、柱板件的寬厚比宜符合標準的規定。
4、 電梯間、通道平臺和高爐框架相互之間應有可靠連接。
上升管、爐頂框架、通廊端部和爐頂裝料設備相互之間的水平空隙,宜符合下列規定:
1 7度Ⅲ、Ⅳ類場地和8度Ⅰ、Ⅱ場地時,不宜小于200mm。
2 8度Ⅲ、Ⅳ類場地和9度時,不宜小于400mm。